医保谈判药品怎么续约?国家医保局发文明确!影响有多大?

admin 4个月前 (07-22) 1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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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下称《续约规则》),医保谈判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对比去年,《续约规则》调整建立了基本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标准调整规则,进一步体现对创新的支持。总体上有利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稳定甚至合理提升患者的保障水平。

国家医保局表示,通过完善续约规则,稳定了企业预期,将能够进一步调动企业申请进入目录、为目录内品种追加适应症的积极性,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将得以维持和提升。同时,谈判成功的品种单纯因基金支出超预算而被剔出目录的风险降低,更多性价比高的谈判药品得以继续保留在目录内,利于降低基金支出风险和患者个人负担。

《续约规则》的变化及影响

本次《续约规则》调整内容涉及纳入常规目录管理、简易续约和重新谈判三部分内容。

在纳入常规目录管理方面,《续约规则》提出,对达到8年的谈判药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对未达8年的谈判药,连续协议期达到或超过4年的品种以简易方式续约或新增适应症触发降价的,降幅减半。

国家医保局在做《续约规则》解读时指出,上述调整有利于稳定企业预期,减轻后期降价压力,减少续约失败的可能性。

同时,《续约规则》调整,将进一步体现对创新的支持。规则调整后,增加了对于按照现行注册管理办法批准的1类化药、1类治疗用生物制剂,1类和3类中成药,在续约触发降价机制时,可以申请以重新谈判的方式续约,国家医保局将组织专家按程序进行测算,谈判续约的降幅可不必高于简易续约规定的降幅。

此外,考虑到新冠疫情的不可预测性,对纳入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药品,如基金实际支出超出预算,在2023年和2024年续约时可不予降价。

国家医保局指出,本次调整将能够进一步调动企业申请进入目录、为目录内品种追加适应症的积极性,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将得以维持和提升。同时,按照新的规则,谈判成功的品种单纯因基金支出超预算而被剔出目录的风险降低,更多性价比高的谈判药品得以继续保留在目录内,利于降低基金支出风险和患者个人负担。

光大证券研报认为,在整体政策框架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对于创新药续约的规则进行进一步的细化,支付政策环境更加友好,利好创新药在国内的销售放量。对于进入医保的创新药来说,远期的降价压力预期将得到明显缓解。

医保谈判不是“价格越低越好”的随意砍价

7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谈到,国家药监局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创新相关的政策红利也正在不断地释放。通过这些年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受理量、审批量,包括今年上半年的受理量和审评量,就能够明显看出我国的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成果已经进入了爆发期。

近年来,经不断探索,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和基本医保实际的续约规则,绝大多数谈判准入的药品以适宜价格续约成功。随着医保药品谈判常态化的推进,为了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地使谈判成功品种顺利续约,国家医保局对《续约规则》做出相应调整。

《续约规则》调整后,药品的支付标准更加合理,企业预期更加稳定,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范围、保障程度保持稳定,并根据基金和患者个人承受能力得到适度提升,参保患者的药品保障需求将得到更好满足。

值得一提的是,医保谈判是 *** 了13.5亿参保人的用药需求,与企业进行的“以量换价”的市场化机制。在不超出医保基金和广大参保人的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医保谈判是基于药品临床价值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基础上与企业的协商,绝不是“价格越低越好”的随意砍价。

安信国际研报认为,《续约规则》对支付标准、计算续约降幅、计算医保基金支出预算、新冠药品续约规则、纳入常规目录管理条件等进行了调整优化,国内创新药的支付环境有望得到改善,对行业的长期发展形成促进。

仿制药支付逻辑有望重构

同期,国家医保局还发布了《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下称《规则》)。相较此前规则,本次新增“如企业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的70%,以医保支付意愿的70%作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平安证券研报指出,非独家品种医保支付标准出台,仿制药支付逻辑有望重构。根据《规则》,对专家评审后建议纳入医保目录的非独家品种,医保方会测算出医保支付意愿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准入门槛。企业报价与支付意愿对比,只要有1家报价低于医保支付意愿,则取更低报价为医保支付标准,该通用名药品纳入医保。此前无论药品中标价高低,医保按固定比例支付,药品价格和支付价格高度相关,医保有大力压价的动力。而医保支付标准出台后,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高出部分由参保人承担,医保只支付固定金额,对药品实际中标价关注度降低,在保障基础的同时给了药品定价更多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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